目前分類:書情畫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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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說,她不了解草間彌生的作品,看我的表情,很顯然也是。

阿姨說,就算有人買草間彌生的畫送給她,她也不敢收,因為看到這麼多點點她很害怕。

不愧是出身平庸的兩姐妹,實在沒救啊!

媽媽解釋,這位圓點婆婆生長於富裕的家庭,十歲起因為疾病產生幻覺,一生多次有自殺企圖。草間與媽媽喜歡的畫家喬治亞·歐姬芙是筆友,趕上1960年代前衛藝術的她,還和安迪·沃荷一同聯展,並將她的大點點小點點鏡子裡的點點樹上的點點在全球發揚光大,當年還深受嬉皮擁戴(圓形是和平的象徵)。回到日本後寫小說又拿大獎,是位媽媽望塵莫及的的才女。

但媽媽從她身上看到的,是一個成功的行銷人。知道怎麼說出專屬自己的故事,極具毅力的呈現非她莫屬的品牌,無論作品、配件、妝容,無時無刻,用一生維持一貫的形象。這一切若無堅定的意志力,是達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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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Helene,我想我認識妳。

清早起來,一個人坐在早餐吧裡,我機械似的緩緩啜飲咖啡。不必四處張望向人微笑、不必手拿貝果心裡想著下一句該怎麼說,腦袋全然放空、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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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閱讀,但仔細回想,自己鮮少成為作家的粉絲,或瘋狂追續集的書迷。大概是急性使然,自忖受不了等待的煎熬,所以連全球風靡的哈利波特,我也刻意閃躲以免陷入苦等結局的焦灼。一直等到羅琳寫出了第七本,我才一次把它們全部啃完。

然而,卻有兩位作家曾令我陷入閱讀的狂熱,那就是史帝芬.金與張愛玲。

國三那年,補習班附近有家租書店。當時我與全校第一名是好朋友,下了課我們買份蔥油餅,邊吃邊騎腳踏車到補習班。只要老師上一班的課還沒結束,我們都會進出租店晃晃。

十五歲時興打賭,全校第一名最愛跟我賭閱讀速度。因為我讀書贏不了他,看書卻比他快(這麼想來,應該是讀太快所以走馬看花,成績才會輸人家)。他指著書架上一本很厚的書說:「喂,我們來比誰可以先看完這本書!」誰怕誰?我們把兩本書「搬」下來,好重,到櫃台登記繳錢,老闆說舊書可以租七天,我倆互看一眼,心想,絕對少於七天就給你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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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The Glass Castle(玻璃城堡)已有一段時間,近來身旁朋友問起我的求學和成長,讓我想起作者Jeannette Walls非比尋常的人生。

或許因為作者本身是記者,寫的又是傳記,筆調簡潔冷靜,內文平鋪直敘,較無小說的緊湊。但此書後勁十足,耐人尋味,作者的不平常帶給身為平常人的讀者許多省思:父母對子女該付多少責任?追求自我與家庭義務何者為重?子女該從幾歲開始自力更生、甚至照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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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是個“一目十行、過目不忘”的愛書人,征服長篇小說更是我的強項。讀書會裡我總是最快抵達終點,朋友們最怕書讀到一半遇見亟欲分享感想、不小心洩漏結局的我。可惜此項才能在當媽之後遭到嚴重破壞,時間零散和注意力不集中令我讀到哪忘到哪,從前三天可以磕完的小說要花上三個月至半年。於是,散文及短篇小說成為目前的閱讀偏好,而Paulo Coelho(保羅.科爾賀)的“Like The Flowing River”(“有如流水潺潺”,自譯)是我書單中值得向大家推薦的一本散文集。

61歲Coelho是當代最受歡迎、也最具影響力的作家之一。著作每每登上暢銷書寶座,至今已在全球銷售超過兩千萬本。年輕時的他曾讀過法學院、為流行歌曲填詞、輟學漫遊美洲和歐洲,還曾因參加無政府主義的社會運動而入獄。直到1986年,他在西班牙走了一趟長達500英哩的朝聖之旅,寫成“The Pilgrimage(朝聖)”一書,從此確定人生方向,決定成為作家。

或許因為這樣的背景,他的文字中充滿了對生命與心靈的探索。對我來說,他的著作是當今最成功的信仰類文學。為什麼不歸“宗教類”?因為他寫的不僅是宗教的律令規條,還有更多實踐後的心得分享。雖然文學界時常批評他的作品過於商業化,內容過於簡單,Coelho就是有辦法寫出發人省思卻不淪於說教、感動人心又不那麼像在傳道的故事。他筆下的主人翁總離不開三項主軸:尋求真愛與真我,省思生死,驗證信仰。這些都是一般人普遍的追逐,也是人生永恆的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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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看了“購物狂的異想世界(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片中目不暇給的名牌精品讓她感嘆:「那是每個女孩子的夢想世界啊!」我讀過這本書,對內容早已沒什麼印象,只記得它娛樂效果很強。此般文字與媒體聯合行銷時尚產業的案例不勝枚舉,Sex and the City(影集非書)捧紅了Manolo Blahnik、The Devil Wears Prada供出時尚產業內幕(作者還寫了另一本書“Chasing Harry Winston”,似乎矢志用名牌鑲上每本書名),但這些都遠比不上文字結合媒體行銷時尚的大作-Breakfast at Tiffany’s(第凡內早餐)。



Truman Capote的原著其實和改編電影相差甚遠。多半的人都先聽了流暢如絲的Moon River(月河),看了Audrey Hepburn(奧黛麗·赫本)穿著黑色小禮服的優雅姿態,便以為第凡內早餐旨在描述交際花的浪漫故事。Capote其實很不喜歡電影的版本,他原本屬意好友瑪麗蓮·夢露飾演女主角,畢竟書中角色是個誘人的金髮美女,跟骨感又棕髮的赫本相距甚遠,可惜為了顧忌形象,夢露當時不敢再嘗試交際花的角色。即使Capote再不願意,心中謬思仍舊無法接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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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書店,我捧著“Où on va Papa ?”低頭猛讀,不斷告誡自己不必買、在這裡讀完就好。身處博客來每日六六折的年代,實在不需要花台幣六百多塊買下一本不是每頁都被文字爬滿的外文書。

但是,眼看自己即將在大庭廣眾之下失態,我不得不帶書走向櫃台。因為媽媽有教過,要哭就回家哭。

“親愛的馬修
親愛的湯瑪斯

你們小時候,我常想在聖誕節送你們一本書當禮物,類似《丁丁歷險記》之類的。你們讀了之後,我們就可以一起討論。我很熟悉丁丁的故事,我讀過很多遍。

但我從未這麼做,不是為了要處罰你們,而是因為你們不懂得閱讀。你們從沒學習識字。到最後,你們的聖誕禮物永遠是積木或者玩具汽車……

現在,馬修已經到了遙遠的地方找他的皮球,那是一個我們到不了、也幫不上忙的地方。湯姆斯仍在地上,只是頭腦越來越不清楚,生活在雲端。即使如此,我仍然要送你們一本書,是我為你們寫下的這本書。我寫,為了不忘記你們,為了你們不僅只一張貼在殘障卡上的照片,為了寫出我從未啟齒的故事,也許,還因為愧疚。我不是個很棒的爸爸,我常常無法包容你們,愛你們是如此艱難。對待你們,需要有天使的耐性,然而我不是天使......”(page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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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ood gray guardians of art

Patrol the halls on spongy shoes,
Impartially protective, though
Perhaps suspicious of Toulouse.

Here dozes one against the wall,
Disposed upon a funeral chair.
A Degas dancer pirouettes
Upon the parting of his hair.

See how she spins! The grace is there,
But strain as well is plain to see.
Degas loved the two together:
Beauty joined to energy.

Edgar Degas purchased once
A fine El Greco, which he kept
Against the wall beside his bed
To hang his pants on while he slept.

by Richard Wilb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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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冰上的緊身褲」介紹花式溜冰時,我提到自己有時候看比賽會看到熱淚盈眶。Lily留言問我會不會太容易受感動啊!其實連我都覺得自己很誇張。

然後那天我煮菜的時候就想,近幾年哪場溜冰賽曾感動我?

Bingo!就是2006年冬季奧運的張丹。

這段影片曾在網路上大力流傳。許多人都認為張丹與張昊當初奪得銀牌,只因為張丹跌倒了之後再站起來、繼續完成比賽。我不知道說這話的人是否真正會花式溜冰,我是不會啦!不過即使不是冰刀,讓我穿著任何鞋甚至平底鞋那樣跌倒,我想我只能躺著被擔架扛出去了。在「龍的傳人」的交響樂中,看著張丹帶傷奮力演出,我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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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不看體育節目。因為不知道如何體會盯著一群人搶或踢或撞或拍一顆球幾個小時的趣味。

所有體育節目中,我只看花式溜冰。個人認為花式溜冰是所有體育項目中,力與美的極致結合。

今年的歐洲盃雙人組冠軍被法國組拿下。想起剛在法國讀書的時候,我都從初賽就開始看轉播,菜鳥選手們跌得鼻青臉腫,我還會唉呦替他們叫痛;技藝純青的滑冰戰將,他們的表演常常讓我感動到熱淚盈眶。

花式溜冰強調跳轉、旋轉與步伐。除了滑冰技巧,選手還需要練習芭蕾。雖然男女單人的難度都很高,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指定動作,我特別愛看男子單人的比賽,不是(或不只?嘿嘿)因為他們身材高挑又穿著緊身褲,而是在於力道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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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聽到「潛水鐘與蝴蝶」要改編成電影了,很欣慰,又一部不單單只為娛樂的片子。最近知道電影還得了獎,很高興,有了獎項的加持,希望會有更多觀眾願意去看這類型的影片。

在網路上,劇情是這麼被簡介的:
“1995年、鮑比還是法國時尚雜誌Elle的總編輯,才情俊逸,開朗健談,熱愛人生。然而,到了年底,44歲的他突然腦幹中風,全身癱瘓,不能言語,只剩 下左眼還有作用。在友人的協助下,靠著眨動左眼,他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寫下這本不同尋常的回憶錄。出書後二天,他去世。但他告訴世人,他被禁錮的靈魂永遠活著。”

在好幾年前初學法文時,讀過Jean-Dominique Bauby (朋友都叫他的小名Jean-Do)的這本書。印象中看得很辛苦,光書名裡 “Scaphandre”(潛水鐘) 這個字我就開始不懂。抱著字典一個字一個字、忍耐的讀;想起他也是一個字母接著一個字母的,眨動僅剩的左眼拼湊成文,我告訴自己查個字典根本不算甚麼,也對得起他辛苦的「書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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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H 2008: “FRESH FACES” Emily Blunt, Amy Adams, Jessica Biel, Anne Hathaway, Alice Braga, Ellen Page, Zoë Saldana, Elizabeth Banks, Ginnifer Goodwin, and America Ferrera.


Annie Leibovitz和Helmut Newton是我很喜歡的兩位Fashion Photographer。他們專在時尚界拍攝人物肖像,風格迥異卻都能深刻捕捉人物和畫面的精髓。

Leibovitz的攝影手法一直很穩定、經典,構圖清晰;時而銳利,時而華美。有一年我在舊書攤發現她在Vanity Fair的攝影集,厚厚一大本,當時是在維也納自助旅行,只揹著一個背包,我依舊不惜把它買下扛回法國,再從法國帶回台灣。還不敢用寄的,因為怕在託運中被壓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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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讀書的時候,我記得網路上最被討論的影片有兩個。一是台灣同學都會談到的璩美鳳偷拍影片,第二個就是所有同學、無論國籍,都會談論的Daniel Pearl。

兩部片我都沒看過。原因都是因為噁心,各有各的噁心。我不想看別人腥羶偷情;更不敢看一顆人頭是如何被一吋吋、用刀割下。

那就像,逼受害者再死一次。我不忍。

所以當Daniel Pearl的妻子Mariane Pearl出書後,我馬上有了印象。他們兩夫妻都是記者,先生是美國人,太太是法國人,2002年一同在巴基斯坦的卡拉奇(Karachi)採訪。Daniel為華爾街日報工作,Mariane則屬於法國國家廣播電視公司。當時Mariane已經懷有八個月身孕,結束在巴基斯坦的採訪後,他們就要前往杜拜,從那裏回到在印度的家。就在工作的最後一天,Daniel與某組織的領袖會面卻沒有回家,後來經過調查才發現,根本沒有這場面談,是一場陷阱,Daniel確定被綁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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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本書和改編的電影成為熱門話題,書名叫The Devil Wears Prada (穿著Prada的惡魔) 。書裡的主人翁大學剛畢業,想成為一個記者,卻摸不著頭緒地一頭闖進最著名的時尚雜誌,做雜誌主編的助理。主編是出了名的女魔頭,吹毛求疵,嚴格冷酷到令人坐立不安。上班的最低Dress Code是三吋高跟鞋,分不清楚服裝設計師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女主角在主編的訓練和公司文化耳濡目染之下,從一個對時尚一竅不通蛻變為時髦的上班族,在名牌叢林中險些失去自己。後來還是勇於離開這個”million girls would die for”(幾百萬女孩拼了命都要搶)的工作,追逐自己的夢想。

這個故事的某些片段讓我想起之前在服裝公司工作的點滴。記得我第一次到公司面試時,全身上下被打量的很不自在。後來才明白這算是職業病,因為我也開始有這個習慣。有時候不是在看人,是在看一件衣服。看剪裁,看布料,看顏色,看肩線腰線合不合身,看鈕釦,看圖案,看配件.... 許多時候公司聘僱員工,私底下也希望請個大概是歐洲尺寸38號 (美國尺寸6-8號)的。當只有幾件衣服需要試剪裁,擺在人體模型上量得不夠仔細,又不願花錢請真人模特兒試裝時,可以請同事穿一下。幾個常試穿的同事總是鬧著要收費,因為脫脫穿穿、被人當工具擺弄真的很麻煩。有回我工作忙,不願意試一件大衣,推說太小我穿不下,還得罪了某經理。通常只要有新貨從工廠運來,我們都會泡個咖啡take a break,看幾個同事或請來的模特兒穿上最新的款式,在公司裡catwalk,讓Merchandiser (採買)和Quality Advisor(品管)量剪裁是否合身,真人穿上是否舒適,因為有些衣服看起來很美,穿起來卻很怪。衣服不能便宜就搶著買,也不用去跟著流行,一切都在於 ”穿了才知道”,這是我做了這個工作之後很大的感觸。

在服裝公司上班的好處是在公司你從不缺衣服穿。冷氣太強,就到櫃子裡拿件外套或毛衣。穿得不夠正式,就有現成的套裝可換上。公司的政策是你不能把衣服帶出公司,所以我們每天在公司都可以換新衣服,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同事需要出國到寒冷的國家,報備一下也可以直接到儲藏室拿衣服,只是回國便得歸還。儲藏室滿滿的都是衣服褲子和配件,因為是樣品,不能轉賣也不能發送員工,所以每季結束只能全部送到慈善機構。數不清的T-shirt、襯衫、女式西裝褲、牛仔褲、裙子、禮服、羊毛衫、大衣、帽子、手套、圍巾、皮帶、首飾….. 全部都用黑色塑膠袋打包起來。我們只能望衣興嘆。這些在海報上、商店裡當季的款式,得花好多錢才能買的衣服和配件,就這樣從我們手中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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