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要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

 

他若單身進來,就可以單身出去;他若有妻子,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就要歸與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倘若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埃及記21章)

 

我一直是個表面乖乖、骨子怪怪的「兒童班」(俗稱主日學),父母都在教會中服事,我沒有選擇地必須接受他們的信仰。相對於某些同儕到教會是為了尋求溫暖與被理解,我必須認識聖經,學習擺上自己那一份,打掃、招待、飯食、司琴、申言,照顧比我更小的兒童或青少年。

 

教會是我家庭生活的延伸,我被束縛,義務多過自由,壓力大於享受。

 

從小讀經,舊約難讀,尤其是出埃及記。它詳載以色列人如何擺脫在埃及的為奴生活,跟隨摩西前往神所應許的美地。因著不聽領導、意見多又自以為是,三天的路程硬是走了四十年。細節繁瑣不及備載,他們在曠野走著痛苦,我看了更辛苦,畢竟,這到底關我什麼事啊?讀讀停停,同伴們都戲稱我們永遠出不了埃及。

 

而且其中許多規定之於我已過時並不合邏輯。如同二十一章,奴僕與主人的關係。

 

青少女讀到這段典章,雖然力主廢奴制的我嘗試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產生的階級制度,我對這服務期滿得以自由的法規,依然非常不滿意。

 

奴僕進主人家,一個人單身進來、可以單身離去;帶著妻子進來、那就帶著妻子離去。這些都沒有問題,Fair enough。

 

但接下來的規定是,如果在服務年間,主人配給你妻子,你在主人的家裡成立了自己的家庭,生兒育女,若於第七年你決定離開:「妻子和兒女就要歸與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除非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表明對主人的赤誠,放棄了自由,他才能夠與家人在一起,耳朵還要被穿,作為永遠屬主人的記號。

 

ㄘㄟˊ,他當然會這麼說啊!他有什麼選擇?介於自由與他所愛的,顧家的男人只能為了老婆小孩犧牲自己,一輩子在主人家中為奴。

 

當然,許多偉大的解經家皆詮釋,這一切都是因為愛。奴僕愛主人,不願自由離去,妻子兒女豫表教會中的信徒,奴僕願為他們留下並事奉;錐子穿耳意即有雙開通的耳朵,只聽我主的聲音。

 

多麼深邃又具有詩意的表達。

 

我是個相信愛與其力量的人,相信到過於天真。但我無法體會這樣的愛。不過,聖經上有太多經節我不明白,這也不是第一段,我把它擺在一邊,卻放在心裡。

 

後來的日子,我追求離家的機會,沒有人可以勉強我聚會,我是我自己的主人。但我從來沒辦法離開信仰,或不對神說話。我以哲學和行為學分析自己,人,總想在生活中參透宇宙的意義,進而發展出一套理論;而從三歲起就養成的行為,無法擺脫不是因為愛,只因人是習慣的動物罷了。

 

我追求成就與自由,我追求愛與家,也曾以為自己得到它。

 

不知不覺中,我被許多身份侷限並消耗。我發現自己不過是個奴隸,我所愛的,讓我失去自由。

 

「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愛到底是什麼?難道比自由重要?如今為奴的我再讀這話,問自己。

 

當我看著錫安,我深切了解因愛為奴的心境。然而,我的愛若沒有一再地被至於死地而後生,我能給是如此有限,並常帶著條件。一旦條件不被滿足,我就失去愛的動機、即便是對自己的骨肉。

 

年輕的時候讀出埃及記二十一章,我以為僕人的留下是犧牲。真摯的愛,的確是犧牲,是自由的失去。但僕人甘心樂意,他並非為了犧牲而犧牲,他的第一個念頭,是愛。

 

為什麼僕人願意留下?是因為天地之大,他卻無處可去。不能與所愛之人一起的日子,他要若有所失,他將被囚禁在思念與挂念裡,自由的空氣只剩窒息。

 

為什麼僕人願意留下、並表明自己愛主人?不是因為他被逼著說違心話,而是主人善待他,主人的家,在這些年間真真切切地成為他心所愛的家。

 

我記得從小讀的那位主耶穌,人稱祂為奴僕救主,來到地上,取了人的樣式,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愛的精粹,是捨己。

 

為什麼要持續聚會、並學習服事?因為基督的愛困迫我們,因為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活。

 

他在世時,曾對門徒說:「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奴僕。」誰在教會中想要領頭,沒什麼好說的,就預備當奴僕,誰叫你所信的就是個奴僕呢?

 

爸媽在教會中共同配搭的身影,一直是我成長過程中最美的記憶,奠定了我此生信仰的根基。雖然我這輩子不會有這樣的家,雖然他們在家夫妻間該吵的架還是會吵,從他們身上我看見,愛主,就是有雙聽主話的耳朵,並愛祂的兒女。

 

在教會中與同伴們一起長大,學著服事,直到現在還與有些保持聯絡,聊生活瑣碎或屬靈經歷。被愛、也學著愛人,是教會帶給我最大的福氣。

 

拿自由來跟我換以上,我會說謝謝再聯絡。

 

愛與自由,本來不能共存。但在真實的愛中,你被安慰,得釋放,受醫治並在生命中長大。

 

現在的我明白了,那才是奴僕留下的原因,那就是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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