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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本書和改編的電影成為熱門話題,書名叫The Devil Wears Prada (穿著Prada的惡魔) 。書裡的主人翁大學剛畢業,想成為一個記者,卻摸不著頭緒地一頭闖進最著名的時尚雜誌,做雜誌主編的助理。主編是出了名的女魔頭,吹毛求疵,嚴格冷酷到令人坐立不安。上班的最低Dress Code是三吋高跟鞋,分不清楚服裝設計師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女主角在主編的訓練和公司文化耳濡目染之下,從一個對時尚一竅不通蛻變為時髦的上班族,在名牌叢林中險些失去自己。後來還是勇於離開這個”million girls would die for”(幾百萬女孩拼了命都要搶)的工作,追逐自己的夢想。

這個故事的某些片段讓我想起之前在服裝公司工作的點滴。記得我第一次到公司面試時,全身上下被打量的很不自在。後來才明白這算是職業病,因為我也開始有這個習慣。有時候不是在看人,是在看一件衣服。看剪裁,看布料,看顏色,看肩線腰線合不合身,看鈕釦,看圖案,看配件.... 許多時候公司聘僱員工,私底下也希望請個大概是歐洲尺寸38號 (美國尺寸6-8號)的。當只有幾件衣服需要試剪裁,擺在人體模型上量得不夠仔細,又不願花錢請真人模特兒試裝時,可以請同事穿一下。幾個常試穿的同事總是鬧著要收費,因為脫脫穿穿、被人當工具擺弄真的很麻煩。有回我工作忙,不願意試一件大衣,推說太小我穿不下,還得罪了某經理。通常只要有新貨從工廠運來,我們都會泡個咖啡take a break,看幾個同事或請來的模特兒穿上最新的款式,在公司裡catwalk,讓Merchandiser (採買)和Quality Advisor(品管)量剪裁是否合身,真人穿上是否舒適,因為有些衣服看起來很美,穿起來卻很怪。衣服不能便宜就搶著買,也不用去跟著流行,一切都在於 ”穿了才知道”,這是我做了這個工作之後很大的感觸。

在服裝公司上班的好處是在公司你從不缺衣服穿。冷氣太強,就到櫃子裡拿件外套或毛衣。穿得不夠正式,就有現成的套裝可換上。公司的政策是你不能把衣服帶出公司,所以我們每天在公司都可以換新衣服,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同事需要出國到寒冷的國家,報備一下也可以直接到儲藏室拿衣服,只是回國便得歸還。儲藏室滿滿的都是衣服褲子和配件,因為是樣品,不能轉賣也不能發送員工,所以每季結束只能全部送到慈善機構。數不清的T-shirt、襯衫、女式西裝褲、牛仔褲、裙子、禮服、羊毛衫、大衣、帽子、手套、圍巾、皮帶、首飾….. 全部都用黑色塑膠袋打包起來。我們只能望衣興嘆。這些在海報上、商店裡當季的款式,得花好多錢才能買的衣服和配件,就這樣從我們手中溜過。

每個產業都有它的黑暗面,時尚業更是如此。工廠為了要到下一季的訂單,會不顧一切的巴結Merchandiser(採買人員) 。曾經有工廠寄了一整箱的童裝給某位剛生下孩子的採買,公司只做女裝不做童裝,很明顯的是賄賂。可是採買之間也沒有人敢檢舉,因為誰敢說自己從來沒拿過工廠的贈禮?

採買這工作的壓力比設計師大很多,因為一個指令給錯,工廠可能生產出三千件錯誤的設計,而衣服做了就不能改。我目睹早上才犯一個小錯的採買,下午公司就請他打包走人。所以我所接觸過的採買都神經兮兮,動不動就要跟人罵架。採買和品管之間的關係也極緊繃。因為只要品管不給Greenlight,貨就不能出到店裡賣,採買又要跟工廠重新交涉。所以我常聽採買和品管抱怨對方,各有各的立場,公司聚餐都不坐在一起。這兩種人的不合在同事間是公認的事實,對上司們來說也是理所當然的事。畢竟她們吵架,對衣服品質來說比較有保障吧!

有些工廠在利益交換下,也會提供競爭對手的設計與版型,這些情報對每一季的銷售量有極大影響。怎麼說呢? 因為對服裝業來說,一般大公司會分四季-- Spring Summer春夏, Summer Autum 夏秋, Autum Winter 秋冬, Winter Spring 冬春 ,中小型的公司則只有春夏和秋冬兩季。像現在我們是2006年的冬天,2007年的春夏款應該已經敲定並生產。每個款式從定樣到大量生產至少需要經過三個月的時間,設計圖通常是從歐美總公司傳遞到亞洲,由低成本的中國、印度或柬埔寨等國家生產,生產樣本之後寄回總公司或在亞洲的代表處評估,才能決定是否大量生產。整個過程像是在跟時間賽跑,因為一個環節延誤,就代表做出的衣服可能來不及在當季賣,公司沒有預期的營收,還得付錢給工廠。一般服裝公司每兩至三個星期都得進新貨,因為新裝上市,收入絕對比擺在店裡最後面一排的折扣商品賺得多。所以若是知道大品牌公司的情報,儘早敲定設計,所有過程都能加速進行,來得及賣當季流行的服飾,沒有囤貨的憂慮,也不會擋住下一季的出貨。

知道了這些,你一定會納悶我在這個行業做的是什麼,答案是 -- 幾乎什麼都做過。我做過採買助理(是”助理”,所以沒有廠商的禮物可收) ,幫採買人員剪布料、量尺寸,整理款式材質的資料,與工廠聯絡。我做過Administrator,公司所有硬體軟體的採購、租用、維修,大到換辦公室小到換燈泡,我都必須處理。我做過Human Resource,負責招聘,薪水、假單、保險、帳目和其他雜七雜八的問題。我做過Marketing,市場調查,觀察競爭對手的走向,每個禮拜都得出Newsletter,email給歐洲、亞洲的所有同仁。最後我還做了總經理的個人助理,打點跟這個負責亞太區市場的大忙人所有事物。為了一個臨時改到香港開的會,所有的大老闆們都沒有地方可以住,我一家又一家飯店的打電話,把每位貴客都安排好住處時已經快十一點了。通宵把法文合約翻譯成中文,結果隔天老闆告訴我他不用那個版本了。工作時我常笑自己這十幾年的教育就是為了這些芝麻綠豆,為了三個月後就不再流行的衣服,為某人一念之間改變的決定處理後續的爛攤子。有一次在上海,為了亞洲區年度會議,老闆飛我過去負責。我帶著當地的同事打理大小事,一切圓滿結束,老闆還放我幾天假在上海觀光。站在黃浦攤上,看著當時法租、英租界留下的建築與對岸新式的摩天大樓相望,中西合併的奇異景像,心裡想著: “沒想到能夠完成這些芝麻綠豆也可以這麼有成就感…..”

在這個產業裡,我親身體會什麼叫”這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正要過去”,Fashion的字意就是正要過去的。人喜新厭舊,所以才創造出這個美麗又功利的產業。說穿了,其實服裝每十年又會重新流行一次,就像現在流行的款式是我媽媽年輕的時候穿的衣服。設計師站在過去的樣式上,用自己的方式重新詮釋創作,就像唱片業中的老歌新唱。當然也有許多當代設計師的Signature Piece,像是Chanel的斜紋軟呢外套和YSL的Cocktail Dress,但一般人根本負擔不起。今天的流行是明日的黃花,對我們這些小老百姓,買的衣服實穿並且能穿出自己的品味,這才是最可貴的。

哎呀! 我不該這麼說。要不然我以前的同事跟老闆要靠什麼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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