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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寫東西這件事,從前的我其實是很有野心的。曾經有一陣子很流行問人:「如果你四十歲就離開人世?有哪一件事沒完成最令你遺憾? 」我想都不想就知道,那就是出一本自己的書。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寫東西。小時後國語日報很盛行,投稿被登出更是極大榮譽 ,我的文章常發表在國語日報上,有篇文章還讓媽媽難過一陣子。因為我寫著:「我跟媽媽一樣脾氣不好….」搞得媽媽不知道應不應該讓大家知道女兒的文章上報,讓所有人知道女兒連媽媽脾氣不好都直接寫上去。小學六年級得到全鎮作文比賽第一名,手稿被公佈在圖書館展覽,親友們都到圖書館觀賞我的作文。我也站在自己的文章旁拍照留念,只差沒放鞭炮慶祝。

國高中階段,作文成績總在全校排名一二,校外參賽也得了幾個獎。國文分數高到可以拉高被數學搞砸的成績而進全校前幾名。還有一篇關於父愛的文章被收進一本合輯裡,爸爸感動到不行,買了幾本書發送給親友:「這是我女兒,寫的是我啊!」記得畢業紀念冊上大家對我的祝福都是:「你以後一定是個作家,記得把出的書寄給我喔!」

大學考上外語系,我還是繼續寫作,大一時參加某報文學獎還得了佳作。但是我漸漸開始力不從心,因為過著非常緊密的召會生活,不知道是誰曾經說過 "道德的淪喪是藝術的溫床"?我過的生活一點都不淪喪,甚至比任何道德標準還要高,是神人的生活。我記得大一的那篇參賽文章寫的非常費力,因為當時盛行同性戀文學,紀大偉的小說、張小虹的兩性與同性論點、朱天文的荒人手記,雖然寫的東西得了些許肯定,我心底卻明白自己的生活與文學、甚至世界的潮流根本是天壤之別。當時有位在清大中文所的教授曾勸我,不要過那麼神聖的生活,那樣不會寫出什麼好東西,因為我侷限自己的人生。

然而我不願媚俗,卻又虛榮地不希望自己的作品不被肯定。每篇文章都像自己的孩子,不喜歡被他人嫌醜。於是我不寫了,一停筆,就停了六年。

這期間,只有召會中一位我喊張伯伯的弟兄會邀稿,鼓勵我寫自己對主的經歷,他是唯一不放棄我的人,至今還是。當時礙於他是長輩所以不敢回绝,可是不那麼熱衷地寫。年輕的時候操練否認己、否認自己喜愛的事物,我也把寫作當作該放棄的東西,雖然很多人都質疑我這樣做對不對,只有主知道這個過程是否討祂喜悅。

研究所時期,我身處人所羨、浪漫的法國,卻一點也無心寫作。大學讀外文的我,必須用法文學會計、管理和商業法,我整天只能埋首在這些從未涉略的領域。

工作時,有時間就想要補眠。有些感想,只能寫在日記裡或小紙片上。筆鈍了,力氣也不再,醞釀及完成一篇文章是需要許多精力的。

結婚之後,老公是個不懂中文之美的人,但只要我寫一篇,他都會努力去讀。感動之餘還是有點感嘆他不是我的知音。

有了錫安,大概是時候到了、大概我又有時間,多年以來塵封的寫作意願重新開啟。

現在我寫,不管潮流如何,都要忠於自己的生活。管他的文學獎,管有沒有人喜歡讀,我只想做個誠實的人,胸無大志,簡單紀錄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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