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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閱讀,但仔細回想,自己鮮少成為作家的粉絲,或瘋狂追續集的書迷。大概是急性使然,自忖受不了等待的煎熬,所以連全球風靡的哈利波特,我也刻意閃躲以免陷入苦等結局的焦灼。一直等到羅琳寫出了第七本,我才一次把它們全部啃完。

然而,卻有兩位作家曾令我陷入閱讀的狂熱,那就是史帝芬.金與張愛玲。

國三那年,補習班附近有家租書店。當時我與全校第一名是好朋友,下了課我們買份蔥油餅,邊吃邊騎腳踏車到補習班。只要老師上一班的課還沒結束,我們都會進出租店晃晃。

十五歲時興打賭,全校第一名最愛跟我賭閱讀速度。因為我讀書贏不了他,看書卻比他快(這麼想來,應該是讀太快所以走馬看花,成績才會輸人家)。他指著書架上一本很厚的書說:「喂,我們來比誰可以先看完這本書!」誰怕誰?我們把兩本書「搬」下來,好重,到櫃台登記繳錢,老闆說舊書可以租七天,我倆互看一眼,心想,絕對少於七天就給你看完!

那是史帝芬.金的「牠」,1986年全美銷售冠軍的恐怖小說。我跟著口吃比爾和他的六個朋友,時空交錯地走過童年夢靨,成年後重聚小鎮,與化身小丑的食人怪獸決一死戰。我埋頭苦讀,陪他們奮力迎敵,八百三十一頁的血腥嚇得我天昏地暗卻愛不釋手。靈異與驚悚其實不是重點,七個人如何克服恐懼、走出成長背景的陰影與相互扶持的友誼,才真是深得我心。

我早已忘了是誰先達到終點。但從此每到租書店,我一點也不想跟全校第一名打賭,直接往史帝芬.金走去。「魔女嘉莉」、「鬼店」、「克麗斯汀」還有「寵物墳場」,我複習他的舊作,同情每個主角的軟弱。如果我是嘉莉,生於沒有愛只有規條的家庭、在校飽受欺凌,我也希望自己有魔力;喪心病狂的爸爸本是願意改掉酗酒毛病、與家人開始新生活,可惜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你怎麼能怪那個視車如命的青年,如果那輛紅白相間的閃亮古董車有能力回報你的愛、報復你的仇?我完全不把「寵物墳場」當恐怖小說,問自己,假使有個方法能將痛失的親人召回,即使召回的已是惡魔的複製,我就真能放手讓所愛的永遠離開嗎?

之後的「戰慄遊戲」和「熱淚傷痕」抽去靈異部份,史帝芬.金向心理驚悚邁進。說也奇怪,我受「戰慄遊戲」的驚嚇程度遠比之前那些鬼怪小說,瘋狂書迷以砍斷手腳為脅迫要求作家創作,活生生的扭曲人格比任何妖魔附身都可怕。我很喜歡「必需品專賣店」的寓言風格,帶點靈異、但描繪更多的是人性。純樸的小鎮開了家新店,號稱賣你最必需的物品。買都西不用錢,只需要幫店主一個忙、小小的惡作劇而已。然而以小積大的惡作劇帶來仇恨廝殺,被挑起的物慾難以澆熄,居民們相繼出賣靈魂,整鎮陷入混亂、終究毀滅。

如果我對史帝芬.金的沈迷是偶然,這麼說來,對張愛玲就是刻意的徒然了。

高三的我下定決心,全力衝刺考大學,刻意把小說全都寄回家,宿舍裡只剩下課本、參考書和一本朋友送我的「回顧展 II」。

話說高中時期,我偏愛外國翻譯文學,或許是因為準備聯考已經背誦許多古文,課餘時間便潛意識地避開中國文學。當時港片正流行翻拍張式小說,「傾城之戀」、「 紅玫瑰與白玫瑰」等等....,我對張愛玲沒興趣,所以也不怕書留著會干擾我。更何況每回朋友到宿舍總要問:「我送你的書咧?」沒看,至少擺著交差。

直到那致命的午後。我書讀到爆煩,想把腦子放空,手邊卻沒別的書,只有「回顧展 II」靜靜地站在書架上瞪著我。嘆了口氣,我很不甘願地把書拿下來(寫到這邊,所有張迷應該已經齊聲討伐.....)。

從此,張愛玲佔據了我所有的課餘時間,「回顧展 II」不再單獨,皇冠叢書的張愛玲全集在我書架上相聚。刻意不讀課外書的後果卻令我發現張愛玲,一切克制都是徒然。

我說不清當初是如何沈淪的。當然,就許許多多的分析和創作主義來說,她華麗的文藻、對世人世事的洞悉和諷刺的藝術,都是令我成為千萬張迷之一的原因。但不知為何,張愛玲筆下的知名主角卻非我印象最深的部分,而是一些不怎麼有名的小人物。如同我對白流蘇與范柳原修成正果感到安慰,但我更記得周旋在七個女兒婚事間的姚先姚太,那場好笑又可憐的悲喜劇。我感慨七巧的潑辣算計卻不得所愛、薇龍的妥協委身也不算真得所愛,更驚覺那個俗氣又物慾的霓喜,正不受時空限制的繁衍下去,只是進化到住豪宅、買愛馬仕而已。

事隔多年再回頭,我發現自己其實不在乎貴族遺老的絕代風華,舊傳統與新思想的對比,還是洋場裡、抗戰中苦澀的戀情。吸引我的,是張愛玲無信仰更無救贖的人物刻畫。人們曾批評她字裡行間的小資產階級情調、忽視政局與革命時代,因她唯獨寫些無關緊要的,不中不西的社會、封建家庭、平凡人的愛情與親情。大環境可以改變,人類情感與行為卻脫不了那幾類,張愛玲幾乎涵括了所有面貌。因此她的文字歷久彌新,與不同年代的讀者產生共鳴,也是天經地義。

考上高中後,我沒再讀過史帝芬.金,只偶爾在電視上看看改編的電影。除了大學選修中文系課程研究張愛玲,連日前出版頗受爭議的「小團圓」,我至今仍未拜讀。十五歲的我曾因史帝芬.金做出既幼稚又重要的結論-永遠不要去有個叫「緬因」的地方,因為許多可怕故事全都集中在美國緬因州。年紀增長,張愛玲讓我一讀再讀的其實不是小說,而是散文集「流言」,隨年齡有著不同感受。或許國三和高三壓力太大,讓人容易脆弱,因此史帝芬.金的驚悚和張愛玲的耽溺完全佔據了我。然而那兩段焦頭爛額的年日裡,恐怖使我忘記課業的壓力,明白考試不是生命中最可怕的遭遇。社會與論與人情枷鎖、無奈無聊的凡人俗世,變相地使我放鬆,人生不過如此,爭奪掠取到頭來還不是兩腳一蹬?

很久以後,我聽說史帝芬.金從小沒有父親,曾在出名後染上酒癮、一厥不振,是妻子的不離不棄令他重新執筆。我也知道了張愛玲對胡蘭成的苦戀,婚後在美國必須照顧長年中風的丈夫。我想起他們的書,他們的人,與他們交錯的歲月,明白鬼怪不比人性可畏,恐懼比死亡更難耐;沒有愛與智慧面對人生起伏,頭腦多麼天才、成就如何輝煌,生命就只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虱子。




2009年10月11日中時部落格嚴選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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