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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是好人,但是否成為好人才能做個基督徒?好,不是神在人身上的最終目的。

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壹3章)。 我們的良心過不去的事,在神那裡也絕對過不了關。

好,是最基本的事,但我們太在乎自己好不好,卻忘了有沒有神。有了神,就有“好”,如同光來了、黑暗就褪去,如同老鼠的兒子自然會打洞一樣(這個比喻有點奇怪,但我寫得很順倒是)。

信仰不是修行,是一種愛與生命的聯結,是一種新陳代謝,更新變化的過程。

信仰是一種生命的重生與成熟,你被浸透,被替換,不在於好不好而已,神衡量你,也早已超越好與壞的層級。這不多人懂,說出來也容易得罪人。若說這世上的盼望就是存在許多好人,能夠巧妙經營生活與事業,待人和善卻也靈巧像蛇,這些都好,我也羨慕這樣的生活,但似乎缺乏了什麼。

好人,或聰明人,或什麼都不缺的人,通常不需要信仰。有病的人才會覺得自己需要醫生。

你可以說信耶穌的都是一群不怎麼樣或人生不順的人,當然是,誰人生順遂?我想就算是連勝文都覺得自己辛苦。

不在於辛苦的程度,在於你是否在苦難中認識神,而非徒然受苦。

每個人看事物的角度,都有他最核心的出發點。有人是政治,有人以現實,有人為抱負,這些角度都好也都該並存,每個人本該有自己的那一份,不然我們集體上山修行就好。

但談到最後,我總希望回到信仰,神的眼光是什麼,以祂而言,最終的價值在哪裡?

說我基督神棍、耶穌兮兮,都好。並非入世與不入世,這是我的教養,這是我將近四十年的追求裡,到頭來發現最有意義的事。塵歸塵,土歸土,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政黨輪替色即是空,唯有神的話永遠長存。

眾聲喧嘩,那麼多時事與立場,我閱讀,我傾聽。這年頭,誰願意談點信仰,誰,又覺得信仰有用?

曾經參加某治療團體的心理課程,講師問與會的群眾,若你只有一分鐘的時間,要怎麼用三個形容詞、或三個身份,快速的介紹自己?

你已婚,你是律師,你戰勝化療?哪一個經驗先從你的心裡冒出來?哪一個身份能夠第一個代表你?

我第一個想起的,就是基督徒。我甚至想不起第二或第三個,這麼說不是因為我很神聖,你也可以說我中宗教毒太深。

我不是個太好的人,也常常偏離。但如果在公開的場合中,我的文字能夠在人心上留下些什麼,我寧願多一點信仰的事。並非因為其他事物沒有價值,而是我知道,在不多的時間與有限的人生裡,我是基督徒,最好最有盼望的,就是向人見證祂的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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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錫安媽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