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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去看了“購物狂的異想世界(Confessions of a Shopaholic)”,片中目不暇給的名牌精品讓她感嘆:「那是每個女孩子的夢想世界啊!」我讀過這本書,對內容早已沒什麼印象,只記得它娛樂效果很強。此般文字與媒體聯合行銷時尚產業的案例不勝枚舉,Sex and the City(影集非書)捧紅了Manolo Blahnik、The Devil Wears Prada供出時尚產業內幕(作者還寫了另一本書“Chasing Harry Winston”,似乎矢志用名牌鑲上每本書名),但這些都遠比不上文字結合媒體行銷時尚的大作-Breakfast at Tiffany’s(第凡內早餐)。



Truman Capote的原著其實和改編電影相差甚遠。多半的人都先聽了流暢如絲的Moon River(月河),看了Audrey Hepburn(奧黛麗·赫本)穿著黑色小禮服的優雅姿態,便以為第凡內早餐旨在描述交際花的浪漫故事。Capote其實很不喜歡電影的版本,他原本屬意好友瑪麗蓮·夢露飾演女主角,畢竟書中角色是個誘人的金髮美女,跟骨感又棕髮的赫本相距甚遠,可惜為了顧忌形象,夢露當時不敢再嘗試交際花的角色。即使Capote再不願意,心中謬思仍舊無法接演。



女主角還是個從德州逃婚到紐約的荳蔻少女,赫本演出時已經31歲了,但她堅持自己能夠詮釋出不同的風貌,時間也證明的確如此,赫本演活了自己的版本,不是Capote的。她穿著Givency黑色禮服、戴上黑色長手套、頭飾項鍊再叨根長煙的姣好身段與容貌,深深烙印在觀眾心中,成為二十世紀電影史中無可替代的女性形象,多少女星前仆後繼仍舊無法複製同樣風格。這件禮服,在2006年佳士得以美金80萬高價賣出。時尚界受到此片啟發,大量設計不同款式的黑色禮服,“每個女人的衣櫃裡都要有一件LBD(Little Black Dress)”的說法不脛而走。Coco Chanel在1920年開始LBD的提倡,四十年後由Audrey Hepburn加以發揚光大,每個大師幾乎都設計過他們自己風格的黑色禮服,黑色禮服也成為時裝業不退流行的款式。

 


至於Tiffany’s呢?就更不用說了。它成為觀光客到紐約的必經之地,浪漫愛情的象徵。在書裡,Tiffany’s是女主角逃避“Mean reds” (暴躁紅潮)的地方,意思是比Blues(憂鬱藍潮)更差的感覺或人事。只有在Tiffany’s,她能夠享受片刻平靜,享受珠寶與銀飾的柔和聲響,還有鱷魚皮夾散發的高雅香味。此種說法並非作者刻意美化Tiffany’s,其實他要寫任何珠寶品牌也都可以,Capote只為刻畫一縷沒有歸宿的靈魂。但當片子裡女主角夜夜笙歌後,清晨裡散步到Tiffany’s的櫥窗前,邊喝咖啡邊欣賞鑽飾當早餐,觀眾很難轉頭不看閃亮珠寶;因為在意的是Tiffany's,觀眾於是很難繼續去深想女主角心裡自稱自由卻漂蕩的孤寂。在Tiffany Style: 170 years of design 這本品牌自傳中,創立於1837年的Tiffany’s將1958年才發表的Breakfast at Tiffany’s納入公司歷史,說明這本小說對品牌行銷的貢獻。讚譽Capote將Tiffany’s帶入廣大人心,無論是書或電影,都讓觀眾對品牌產生前所未有的美好想像(....in a place in the world’s imagination that is had never previously known. / Written by John Loring)。

 


在電影裡,男女主角是公寓鄰居,男主角由好奇生愛慕,他的痴心終於軟化女主角愛麵包不屑愛情的拜金性格。結局是兩人在雨中擁吻,主題曲“月河”響起,真愛永恆,標準七O年代好萊塢風格。然而書中的男女主角並未發展出愛情,他們之間似有若無的情愫才耐人尋味。六O年代之後,美國文壇的評論較為開放,脫離了二戰後的保守時期,文評開始推斷Capote筆下的男主角不愛美人,而他著墨的男女關係其實是同性男與異性女之間的友誼,他們的相知相惜,彼此各有不被社會接納的特點(同性男沒出櫃,異性女是應召女郎),才是比愛情更堅貞的情誼。當然,如此臆測與Capote本身性向極其相關。



 

正確的卡司、優美的主題曲、失落靈魂被真情拯救的劇情及珠寶禮服的加分塑造了電影的不朽,更把奧黛麗·赫本推向優雅的極致,這是Breakfast at Tiffany’s在影壇的成功。即使電影跟原著是兩回事,Capote獨樹一格的寫作令他擁有比電影更持久的風格,從1958年至今,出版社Random House每年售出至少三萬本的Breakfast at Tiffany’s,五十年來銷售穩定,其他短篇如“In Cold Blood”、“Other Voices, Other Rooms”也備受好評。

 

Capote在後五O年代寫活了一個物慾強烈、心地單純的矛盾個體,彷彿正在預告六O年代,披頭四即將出現、嬉皮即將到來,那個沒有戰亂卻人心空洞的時代 - “The Swinging 60s”,所有價值觀即將重新定位。小時候我跟著大人看赫本在第五大道閒晃,心神嚮往;長大後細讀Breakfast at Tiffany’s,才了解珠寶或禮服其實無關緊要,那是個自由比一切都重要的年代,人們剛從戰爭的世界裡恢復過來,終於有權利近乎放肆地爭取自己想要的,自由的說、自由的做,自由到沒有節制,沒有節制而空虛。

 

Capote似乎在寫某個來去自如的Call Girl,主角深具娛樂性,滿足人類胃口的八卦;但他意在投射的,其實是一個年代與族群的縮影。

 

一本書得以讓外行和內行人共賞,這就是寫書之人厲害的地方。









不負責閒聊:

個人認為夢露的調調比較適合“Dinner at Cartier/卡地亞晚餐”(如果有這本書的話。乾脆我寫好了,哈哈!)而非“Breakfast at Tiffany’s”。Cartier珠光寶氣,很適合夢露小姐的豐滿性感。銀色世界還是比較屬於骨感赫本,她真的演得太好了!

作者Capote跟心中女神夢露跳舞



最近錫安轉班,班上同學程度都很高,上課很累,下課回家我還得幫他做教材。原本想寫一點這類的文章,想說今天是星期五,我不要碎碎唸,寫些有趣報導給大家過週末吧!

另外,如果有人反應:“怎麼又寫跟我孫子沒關係的東西?” 錫安媽媽在此事先回應,我也是個有靈魂的女人啊!偶爾讓我想想或寫一些跟孩子無關的文章吧!

Have a lovely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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